達運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接獲起訴書聲明:強化公司治理制度完善、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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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運光電”,股票代號8045),12月31日公告董事長及業務人員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依涉嫌違反刑法背信未遂罪起訴書,114年度偵字第44297號、114年度偵字第57649號,目前案件尚待法院審理,除了對達運光電公司之財務、業務未造成影響外,本公司並特此代董事長陳碧霜嚴正聲明如下,以正視聽,且維護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權益:
本人陳碧霜與本公司達運光電尊重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對於檢察官之起訴主張,將循司法程序妥為因應,並全力配合法院後續審理。惟本案目前仍屬司法審理階段,相關事實與責任歸屬,尚待法院依法調查與判決確定。在此之前,任何指控內容均不應視為既定事實,亦不宜作過度揣測或延伸解讀。
另就外界關切本案相關制度背景,檢方曾於報章媒體表示說明中科院係已完成改制之法人機構,其經費來源屬自有資金運用,依法並非政府機關預算支出,相關業務運作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及《貪汙治罪條例》之規範。惟本人仍尊重司法機關對於法律適用之認定,並將循相關程序配合後續審理。
本人鄭重聲明,相關案件所涉具體行為,僅在董事長應盡之職權範圍內事項,並未參與本案其他關係人之涉案情節。因此,本人與律師將於司法程序中,據實說明相關分工與治理架構,以釐清事實,並捍衛個人與公司名譽。
達運光電一向秉持誠信經營、依法合規之原則,並建構完善之內部控制制度與公司治理架構。公司各項業務之執行,皆依循相關法令規範與內部作業程序辦理,並定期進行風險控管與法遵檢視,以確保營運透明與永續發展。公司亦持續強化內部管理機制,確保所有業務均依相關規範進行,並秉持合法合規原則、尊重司法、全力配合調查之立場,以誠信與透明的態度釐清事實,將全案交由司法單位依法進行,靜候法院判決結果,同時,對於任何蓄意捏造或散播不實資訊,如造成公司名譽或投資人信心受損,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維護公司商譽與全體股東權益。
此外,針對外界關切本案是否影響公司營運與未來發展,本公司再次說明,目前整體營運策略、產品布局及市場拓展計畫均按既定進度推進。公司持續專注於既有核心業務與新應用市場之發展,並積極開拓更多市場範疇與版圖,以提升整體競爭力與長期價值。相關事件未對公司財務結構、接單狀況或客戶關係造成重大影響。
最後,達運光電再次重申,對於司法程序,公司抱持尊重與配合態度,同時也堅守依法保障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之立場。公司管理團隊將持續專注於穩健經營與長期發展,並以負責任的態度回應社會期待。
新聞聯繫人:
達運光電集團 法務部門_林翰葳 (02)2299-0666#128 Devis.Lin@twoway.com.tw
IR Trust 副總經理_張容甄 (02)2585-5701/0920-286136 vicky@ir-trust.tw
關於達運光電:
達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45)成立於1992年,專注於室內外射頻與光傳輸設備研發與製造,於1999年成立美國子公司「ACI Communications, Inc.」,並以「ACI」自有品牌行銷全球,公司以射頻放大器為主力銷售產品,是美國有線電視運營商的主要供應商之一,也是通過美國大型運營商嚴苛認證的唯一亞洲廠商。目前達運光電集團在美國、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等地皆有設立子公司,銷售市場涵蓋北美,中南美洲,歐洲,亞洲。
達運光電憑藉多年網路技術與設備優勢,踏入數位AI轉型浪潮,成立子公司「艾斯特物聯科技」專職提供各大電信商數位匯流與智慧加值服務,應用於 IoT、AI、VR等整合方案。此外,公司運用寬頻通訊技術與AIoT專業融入國防應用,推出從衛星通訊、無人機防禦、熱顯像及夜視系統與機動戰情中心等完整方案。達運光電順應產業發展趨勢結合公司技術優勢致力成為的產業中的佼佼者。
達運光電官方網站:https://www.twoway.com.tw/
聲明:
本文件及同時發佈之相關資訊內含有預測性敘述。除針對已發生事實,所有達運光電(以下簡稱本公司)未來經營業務、可能發生之事件及展望(包括但不限於預測、目標、估算和營運計畫)之敘述皆屬預測性敘述。預測性敘述會受不同因素及不確定性的影響,造成與實際情況有相當差異,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波動、實際需求、匯率變動、市占率、市場競爭情況,法律、金融及法規架構的改變、國際經濟暨金融市場情勢、政治風險、成本估計等,及其他本公司控制範圍以外的風險與變數。這些預測性敘述是基於現況的預測和評估,本公司不負日後更新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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